湖南水产养殖新规:饮用水水源地禁止投肥养鱼
发布时间:2016-05-03 来源:潇湘晨报
湖南省饮用水水源地水库禁止一切投肥行为,在饮用水水源地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禁止所有投饵养殖……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规范水库渔业利用加强水库水质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省所有小(Ⅱ)型及以上水库的渔业养殖进行了严格规定。
《意见》明确,严格规范水库渔业投入品使用。全省饮用水水源地水库禁止一切投肥行为,在饮用水水源地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禁止所有投饵养殖。
根据《意见》,省饮用水水源地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禁止采用网箱、网围、网拦养殖方式;饮用水水源地水库二级保护区和后备饮用水水源地水库内严禁新增网箱、网围、网拦养殖,现有网箱、网围、网拦养殖要逐步退出。非饮用水水源地水库网箱养殖面积不应超过水库渔业面积的0.4%。
根据《意见》,在饮用水水源地水库可选择天然生态养殖模式,养殖鱼类应以滤食性鱼类为主,其中鲢、鳙、三角鲂等滤食性鱼类的投放比例应占到80%-90%。